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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规范国旗升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3

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规范国旗升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旗升降活动的通知》(商院党宣)[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下半年规范国旗升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在总结上半年国旗升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2018级新生升国旗意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师生规范开展国旗升降工作。本学期每个学院原则上要安排党政负责人主持一次升国旗仪式或举行一次国旗下的演讲。化材学院党总支要抓好国旗护卫队日常训练和管理工作。

  二、规范学生志愿者现场引到工作,按照升国旗过程中志愿者工作流程,加强学生志愿者培训指导,切实发挥志愿者在“国歌声响、国旗升起的46秒”内的现场引导作用,教育师生在听到国歌声、看到升国旗时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就地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从本学期开始,党委宣传部、团委安排相关人员作为联络员,联系二级学院规范升降国旗工作。联络员要全程参加所联系学院周一至周六的升国旗工作,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安排详见附件)。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2018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