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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安全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商院宣函〔2023〕40号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第十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陕教信办〔2023〕24 号)要求,现将我校网络安全视频征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网络安全宣传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主题围绕网络安全意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邮件安全、金融安全、移动终端安全、恶意软件防范、口令密码保护等热门网络安全问题,作品形式不限于情景短剧、纪实短片、动画短片等。

2.网络安全精品课,课程单集时长不超过20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解读、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分享、网络攻击与防御专业知识讲解等网络安全相关课程。

二、征集范围和数量

各二级学院原则上遴选报送不少于1部短视频作品。鼓励开设网络专业的学院报送网络安全相关精品课程。

三、征集作品要求

1.短视频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 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基础上,充 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要求作品内容鲜明,题材新颖,切入点小,实用性强。聚焦身边网络安全热点事件,宣传网络安全防护技巧,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2.拍摄设备不限,需要配有中文字幕。后期合成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 1080 ,视频文件以MP4格式提交。

3.作品须为单位或个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四、提交方式

校内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统一提交作品至指定邮箱。提交信息包括创作者信息(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无水印作品、作品说明等相关文件。请将所有文件压缩(压缩格式要求.ZIP或者.RAR)后提交,压缩文件命名方式: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征集作品-创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

五、其他事项

1.校内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师生围绕防诈骗、防攻击、防钓鱼等方向,制作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视频,学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报送作品组织专家评选,遴选出的优秀作品统一推荐至省教育厅参与评选,作品一经录用,将由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出具收藏证书并发文表彰。

2.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学校所有。

3.学校有权将征集作品上传至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安全专题栏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指定投稿邮箱:814710687@qq.com

联系人:谢聪 联系电话:18992439385

宣传部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