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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好人”“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唐伟丽同学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3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好人”“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唐伟丽同学学习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唐伟丽,女,我校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生物技术专业1501班学生。

唐伟丽家住山阳县十里铺街办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2014年暑假,一场飞来横祸突然降临这个家庭。父母骑摩托车上班途中被一辆拉土车撞倒,父亲伤重去世,母亲大脑受伤,造成半身偏瘫,生活无法自理。当时19岁的唐伟丽,用稚嫩的肩膀撑起了这个残破的家,她边读书边照顾母亲,做饭、洗衣服、帮妈妈洗脚擦身子,成了唐伟丽每天紧张学习之外的必修课。2015年高考,她被我校生物技术专业录取。她对母亲说:“您是我的妈妈,只有您在,我才有个家,没有人照顾您,我能安心读书吗?妈,就让我来做您的拐杖吧。”从此,她把妈妈带到了商州,踏上了带着母亲上大学之路。三年来,她日复一日的事情就是2135步,11分26秒,从出租屋到学校,从学校到出租屋,每天循环往复的这段路。她一边读书,一边勤工俭学,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还要兼顾仍在上高中的弟弟。在她的精心照料下,其母身体恢复良好,已能独自下床,其弟也已顺利完成高中学业。三年来,唐伟丽刻苦学习,每年在班级中学习成绩都排在前10名,平均成绩80分以上,还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因各方面表现突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唐伟丽的感人事迹,在学校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她先后被评为山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2017年第四季度“商洛好人”、陕西教育系统2017年第四季度“我身边的好典型”、2018年3-4月“陕西好人”“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 2018年7月荣登“中国好人榜”。

   唐伟丽将实现自身价值和关爱家人、服务社会统一起来,使自己的青春绚丽多彩,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崭新精神风貌,是我校大学生的优秀代表和先进典型。为宣传唐伟丽同学的感人事迹和自强自立的精神,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文明校园,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向唐伟丽同学学习的活动。

   向唐伟丽同学学习,就要学习她自强自立、勇于担当的坚韧品格;学习她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和战胜困难的顽强毅力;学习她孝老爱亲、不离不弃的高尚品德;学习她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奋斗精神;学习她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开展向唐伟丽同学学习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兴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宣传部要利用宣传栏、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唐伟丽先进事迹,让师生和社会广泛知晓,从而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举办“道德模范在身边”专场道德讲堂,邀请道德模范进行事迹宣讲、座谈交流活动,让全校师生近距离感受道德模范的力量,用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感召人,用崇高品德影响人,使全校师生在感受、了解、学习道德模范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工会要在教职工中开展“争做唐伟丽式好儿女”活动,引导教职工孝老爱亲,促进家风建设。学工部、团委要在学生中开展“争做唐伟丽式好学生”活动,通过座谈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团日活动以及为父母写封信、陪父母过生日等形式,让唐伟丽先进事迹进宿舍、进班级,走进学生心灵深处,并化作具体行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选树更多身边好人,擦亮校园文明底色,为培养合格的时代新人提供丰厚的道德滋养和强大精神力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学习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